為方便乘客第一碼頭至嵩鼓碼頭航線的實名制過渡,提升廈門輪渡有限公司服務質量,根據《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管理規定》、《廈門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定》和《廈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輪渡票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水規【2020】6號),現就儲值卡的辦理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 儲值卡的辦理: ?。ㄒ唬ο螅核腥巳?/p> ?。ǘ┨峁┎牧希ㄒ韵驴蛇x其一) 1.易通卡 2.二代身份證 (三) 說明: a.儲值卡僅限第一碼頭至嵩鼓碼頭航線(往返)使用,儲值卡里充次的金額在其他碼頭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無法使用。按票價每人每次2元,單次充值為50元,可使用25次,每次檢票遞扣1次。 b.若用易通卡進行充值,首次辦理開卡充值需帶使用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先進行實名制信息綁定。 c.儲值卡有效期為365天,自辦理之日起計算。如再次充值后有效期自動順延。 ?。ㄋ模┺k理地點:第一碼頭或嵩鼓碼頭售票窗口。 二、 儲卡的使用: ?。ㄒ唬﹥χ悼▋H限辦卡人本人使用,過渡時須經工作人員驗證后方可通行。 ?。ǘ┮淄ㄓ脩敉ㄟ^實名制信息綁定后,在過渡時可直接刷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可多人重復使用。 ?。ㄈ﹥χ悼ㄊ褂弥袘杂X接受工作人員查驗,嚴禁偽造、轉借、轉賣、冒用等行為。輪渡公司工作人員有權拒絕使用儲值卡時證件信息不符的乘客進站上船。 三、 儲值卡的掛失和退款 ?。ㄒ唬﹥χ悼ǎㄒ淄ǎ┻z失后,辦卡人可憑有效證件(身份證)和另一張易通卡,及時到辦理窗口辦理掛失,將剩余次數轉到新卡上或辦理退款(剩余次數×2元)。 ?。ǘ﹥χ悼ǎㄉ矸葑C)遺失后,辦卡人可憑有效證明到辦理窗口辦理掛失,將剩余次數轉到新的易通卡上或辦理退款(剩余次數×2元)。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廈門輪渡有限公司。 本規定自2017年9月25日起實行,于2020年6月10日修訂。 廈門輪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